公安部消防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(简称物证中心)成立于1993年11月,是我国通过消防局验收并授权从事纵火火灾、自燃火灾、化工爆炸火灾、电气火灾和汽车火灾鉴定的综合性专业鉴定机构。 物证中心现有大型分析仪器包括:毛细管气相色谱、红外光谱、紫外光谱、差示扫描量热仪、差热热重联用分析仪、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、顶空色谱、液相色谱、视频显微镜、金相显微镜和扫描电子显微镜等,拥有固定资产700余万元;设有7个实验室,建筑面积达500平方米。现有技术人员12名,其中高级以上职称的6人,具有硕士学位的9人。 物证中心前身是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的火灾研究室,该室自1982年起进行火灾原因鉴定方面的研究。从火灾室发展至今,物证中心共承担部级和所级科研课题37项,标准6项,12获得部级奖项。其中“火场中玻璃附着微量烟尘分析方法”、“薄板层析法易燃液体鉴定方法”、“毛细管色谱法鉴定技术”、“色谱/质谱(GC/MS)法在火灾原因鉴定中的应用”、“固体物质自燃着火的试验方法”和“汽车火灾现场勘查与鉴定技术的研究”等课题的研究成果,广泛应用于火灾原因分析和物证鉴定,在全国重特大、疑难火灾的火灾原因分析鉴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。目前,物证中心每年受理全国火灾案件200余起,累计分析鉴定火灾已达3000余起。同时受公安部消防局委派或各地公安消防部门邀请,派员进行火灾原因调查工作。先后参与完成100多起国内重特大火灾及爆炸事故的原因调查和分析鉴定工作,如“深圳‘8.5’爆炸”、“深圳致丽玩具厂火灾”、“深圳端溪大酒店火灾”、“昆明东方夜总会火灾”、“济南中医学院火灾”、“滨州赢云宾馆火灾”、“北京东方化工厂火灾”、“北京玉泉营火灾”、“上海四川中路火灾”、“吉林博物馆火灾”、“浙江千岛湖火灾”、“洛阳东都商厦火灾”“ 风云二号卫星火灾”、“北京‘蓝急速网吧’火灾”、“大连‘5.7’ 空难”、“山西繁峙金矿爆炸火灾事故”、“衡阳11.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”、“吉林2.15中百商厦火灾”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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